
立法建议---关于北京市的供暖收费改革的一个很具体很实在可操作度很高的建议方案
建议要点:
政府基于几十年对于供暖企业成本核算,经营过程的精细了解和掌握,给每个供暖企业按照该企业的实际承担供暖状况为它设定一个经营收入(或曰收取费用)目标金额,政府为此买单。当然此费用的确定需要一个完全公开的社会听证程序来确定。
政府买单(支出)的这个额定费用收回程序:
1.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其相应的供暖费用由单位承担;当然该单位是否100%承担可有合理浮动设定细则。
这需视各单位的情况而定了。或由单位和员工集合(集体)谈判而定。
1.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其相应的供暖费用由单位承担;当然该单位是否100%承担可有合理浮动设定细则。
这需视各单位的情况而定了。或由单位和员工集合(集体)谈判而定。
2.低保户其相应的供暖费用由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承担;
3.无工作单位、收入低且因多种因素没能领取低保证勉强维持着生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者的家庭的供暖费用由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承担。当然也可由个人象征性的承担10%-20%的费用以促其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来回报社会,在其收入逐渐增加后,根据其收入情况适当提高其交纳比例以让其负担其应承担的社会经济责任,如此,他本人也能增强自强自立感。
4.无工作单位但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者的家庭的供暖费用由住户个人承担。
5.个人(或家庭)第二套住房的供暖费用单位不予承担,且该套房屋的供暖费用还需在正常收费标准上上浮20%甚至更高,借此可起到抑制少数富裕阶层过度消费,抑制宝贵的资源被过度消耗。这笔超额收取的费用当然应是补充到社会保障基金中的供暖专项基金中。相信不少言称无回报社会渠道的先富人士也是会赞同此政策安排的。当然这一切的制度政策安排都需要通过公开的听证会予以确定落实,从而取得全社会的共识,最后形成和谐社会的长期制度安排之一。
6.很多细则请热力企业、各位读者朋友(取暖户)思考补充,........更盼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共同思考规划。
我这里只是抛砖引玉,做为一个取暖户为自己为社会说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而且不好意思的告诉常委会同志我属于第3类人群中。在这里希望先富先进人群能支持我此项建议(方案)的第5条细则。先谢谢了!
相信如此制度安排可把热力企业与个人取暖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彻底解决,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热力企业从此只专注于节能减排技术的提高,减少热量损失技术的提高,提高企业内部人力的工作效率,企业自己的收入有保障,企业与取暖户关系,企业与环境关系会趋于最佳。
建议根据、理由、分析:
北京市的我们每个人(每户家庭)冬天要交纳的供暖费是个什么名目的费用?应该不应该交纳?如果应该交纳的话,是全额缴纳,还是按一定比例缴纳?这个费用的细分构成(热企收取部分、房管收取部分、税收收取部分等)是否合理,构成比例是否合理?税收收取部分能不能免除吗?这都是问题。
很明显:政府这些年声调是:取消福利供暖,谁用暖,谁付费。
很明显:一些国有企业事业工作单位的个人,按照政府政策规定他的暖费着落没问题,他能报销;一些已领取低保证的取暖户也该没问题,他能减免些;但不少没工作单位比如个体工商户就需要自己掏腰包了,只要他生意所得收入还能凑和过去;最苦的是那些没工作单位,收入低但又因多种因素没能领取低保证勉强维持着生活因而暖费没着落的个人取暖户。
我在想我们这样的一个社会虽然要改革很多事情,但是说实在的有些政策和办法其实是没必要改革的。或者是越改革可能越糟糕的。是有损于全社会福利和效率的。比如这个供暖费的改革就是很明显的一个例子。有人说:供暖要市场化,有人说:谁用暖,谁付费呗。事情真是如此简单就可以的吗?显然不是这样的。
显然在寒冷的冬季的四个月,北京地区每个家庭,每座房屋都需要供暖。无论是何种经济条件的家庭,无论是何种造价的房屋。房屋是相连的,自然供暖就是一体的,一个供暖系统同时向几万户家庭,几万座房屋供暖是最经济、最有效的。这些政府下属的供热组织(公司,企业)能够提供一个这样的服务,为什么不能坚持住原来的福利供暖体制呢?
显然由政府买单的供暖服务省却了多少多少的麻烦和纠纷!其良好社会效益、公共服务高效率是每个有头脑的人都能一眼就看出的!
而这种政府利用纳税人交纳的财政收入预算支出为全社会买单的服务不正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最具体最鲜明的实践吗?。否则的话,我们的国家与完全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有什么区别呢?
我怀疑:真有必要彻底摒弃福利供暖吗?
我们真不能找到一条让福利供暖的种种浪费,不合理的弊端最小化,让福利供暖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道路和方案吗?
我们中国人(北京人)都是弱智吗?显然情况不是如此的。
俺的宗旨是鲜明的:反对供暖市场化,供暖也客观上不可能市场化,因为它先天就是个适于垄断集约经营的产儿。
但这种垄断经营必须是在政府严密监控下的“公用公益事业型”买断专营,而不能搞成如中国移动、电信网通、高速公路那样有损社会绝大多数人利益,只利少数人或利益集团的垄断经营。
结 论:
北京市政府对于北京市的热力企业实行财政买单;政府区别对待各类人群收取或免除供暖费用(或按比例部分费用),实行细节化收取或免除政策是完全可行的。操作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事实上按照上述这样的理念和操作,可以为北京市国民财富实现二次分配增加一个优良的出口,可以很好的实现国家和政府既定的“经济发展成果为全体国民共享”、“让更多群众增加财产性收入”、“追求社会正义与社会公正”理念。相信这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个具体应有的步骤之一。
一点希望:
我的建议方案很实在、很具体、可操作性也很强。我希望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能予以高度重视我这份建议方案,也盼望市人大网站的访问网友能支持我这个建议。谢谢大家。我相信电脑前的您的同处于类似我这样情况的亲朋好友也会感谢你们的支持!
北京市民 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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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上述方案中有些文字可能比较扎眼,刺激,希望常委会同志能大人大量大度,不予计较为盼。
谢谢!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提案人:段晓东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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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赠一健康格言,感谢阅读本文:
“如果你真要健康,你一定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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